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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公司保存使用者的個人遊戲歷程紀錄期限為30天。您可以使用書面、網路電郵,或親至本公司客服中心申請調閱您的個人遊戲歷程,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本公司接獲歷程查詢申請後,將於七日內以光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前述遊戲歷程資料,查詢費用為新台幣貳百元整,由使用者個人負擔。 五、服務之停止與變更: 本公司依此同意書規定,負有於提供本遊戲服務時,維護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期待之安全性。若發生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與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本公司應於採取合理措施後盡速予以回復。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得隨時停止或中斷本遊戲與相關服務: 1. 對本遊戲之相關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及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由於本遊戲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任何原因被停止,將無法提供服務時。 4. 天災、系統遭攻擊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服務無法提供服務時。 5.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系統安全(包括但不限於遊戲內容、遊戲歷程、個人資料之完整安全等)及使用者之合法權益時。 若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本公司會在七日前於公告網頁張貼公告訊息,並於使用者登入遊戲時以明確訊息通知。前述狀況下,在服務恢復正常運作之前,本公司不會向玩家收取時數的費用,已扣取的時數得補還相同的時數予使用者。 六、帳號及密碼: 進入本遊戲前您需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您瞭解帳號一旦設定,就不可再變更;而密碼則可以在本公司網頁上進行變更。您必須就您的帳號及密碼善盡保管之責;您同意您不會將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他人。若您發現您的帳號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的情形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當本公司查覺到您的帳號有被第三者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的情形時,也會主動以電子郵件與您聯繫。當以上情況發生,本公司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的使用權限,並視情況提供更換密碼與返還非本人使用已扣除儲值的服務。 若是因可歸責於您之因素(如保管疏忽等)而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使用時,請您在查覺或接獲通知後立即報警。玩家本人應偕同警務機關人員至本公司查詢相關電磁紀錄與資料;倘因此對您或第三人造成損失,您應自負全責,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並得向您追究相關損失與責任。 七、遊戲電磁紀錄: 若您發現您的帳號遭人非法使用且遊戲紀錄遭到不當轉移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查證。經本公司確認您個人身分無誤後,得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該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本公司得直接回復遭不當轉移之電子紀錄予您,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的限制。於限制凍結期間,本公司不會對該帳號收取費用。 若持有該電磁紀錄的第三人不同意本公司的該項處理,本公司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但若您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本公司或其他線上使用人之權利受損,本公司得向您追究相關損失與法律責任。 八、資料之處理: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情況外,本公司同意在未獲得會員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1. 因應法律及相關主管機關要求。 2. 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3.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人身、交易內容、遊戲歷程、個人資料之完整安全。 九、遊戲歷程保護: 在本遊戲中所有的電磁紀錄均屬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同意盡力保障會員於本遊戲歷程之所有電磁紀錄(以下簡稱電磁紀錄)完整不受他人損害。並同意於三個月內保存電磁紀錄之完整。 十、遊戲管理: 1. 您的遊戲帳號時數到期並未上線期間連續滿一年後,公司將視同您放棄該帳號,此時公司有權未經您的同意刪除該角色的電磁紀錄。 2. 您同意以合法、合理、正當之方式參與本遊戲或享受相關服務;如有違反(如使用 BUG、使用外掛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本公司除有權於通知使用者後,立即中止本契約,並有權得對該相關帳號之電磁紀錄為適當之處理。 十一、帳戶管理: 您與遊戲中角色的名稱(即註冊時所填之暱稱),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時是不允許的: 1. 自稱官方或遊戲管理者的內容。 2. 以其他字碼輸入,造成名稱無法辨識之名稱。 3. 對他人或不雅字語的內容。 4. 煽情淫亂的內容。 5. 經認定判斷為謠言的內容。 6. 反社會、抵觸國家安全法的內容。 7. 散佈毀謗本公司與本遊戲不實之言論。 8. 有可能違反第三者的商標權、著作權之內容。 如有以上之任一行為,本公司有權得終止該帳號之使用權;如有觸法者,本公司將追究該會員之法律責任。 十二、通信管理: 會員使用本遊戲應本於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原則;有以下各項情形是不被允許的: 1. 具有犯罪行為或是教唆犯罪之內容。 2. 討論政治議題。 3. 有害善良風俗與社會秩序。 4. 損害他人名譽或侵害他人權利之內容。 5. 辱罵或者露骨性不雅的內容。 6. 暗中陷害其它使用者或侵害人權之內容。 如有以上之任一行為,本公司有權得終止該帳號之使用權;如有觸法者,本公司將追究該會員之法律責任。 十三、服務管理: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1. 捉弄、威脅、恐嚇其它使用者;持續地騷擾固定的使用者,造成其他使用者不便的行為。 2. 自稱是本服務的管理者或公司之行為。 3. 惡意利用程式的錯誤從事之任何行為或刻意阻礙他人進行遊戲。 4. 使用非法之外掛桯式、加速程式或其他足以影響伺服器正常運作之程式進行遊戲。 5. 本公司未賦予的權利,如變更本服務顧客程式;侵入本服務的伺服器,或任意變更網站的內容之情形。 6. 在遊戲中或網站上,刊登其它公司商品廣告或進行銷售活動之情形。 7. 在遊戲中或網站上,公開或秘密販賣不法物品。或有其它不法目的使用遊戲或網站之情形。 8. 在遊戲中或網站上,違反隱私資料的保護,或違反遊戲外實際私生活的保護之情形。 9. 轉讓予他人或以現金販賣使用者帳號及遊戲中一切物品之行為。 10. 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在遊戲中網站發佈有可能引發著作權問題的行為。 如有以上之任一行為,本公司有權得終止該帳號之使用權;如有觸法者,本公司將追究該會員之法律責任。 十四、所有權: 本遊戲之一切相關權利與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相關帳號、服務、電磁資料、電腦程式等之所有權、著作權等)均屬本公司或相關權利者所有,與使用者無涉;使用者僅具有依帳號內容使用本遊戲之使用權利。 十五、損害賠償: 如因使用者違反相關法令或違背本同意書之任一條款,致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時,該使用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六、智慧財產權: 本公司網站及本遊戲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及其他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均為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非屬使用者所有;除事先經本公司或其個別權利人之事前合法書面授權外,使用者不得擅自以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十七、申訴權利: 使用者若是對本公司提供的遊戲管理、計費方式、伺服器連線品質與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本公司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的翌日起七日內聯絡本公司服務中心或以電郵、書面提出申訴。本公司於接獲申訴後的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本公司服務電話、客務時間與電子信箱已張貼於遊戲網站與遊戲入口公告處。也可以於遊戲中點按『問題回報』按鈕,發送電子郵件到本公司的客服信箱。 十八、特種買賣消費者之特殊契約解除權規定 使用者得於帳號初次申請完成開始進行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本公司解除本契約,玩家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使用者得就未使用之儲值點數向本公司請求退費。 十九、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使用者得於購買本遊戲套件後七日內,提出購買證明向本公司請求退費。本公司於收到退貨折讓單,並於扣除必要成本 (售價之40%)後,得依使用者之請求進行退費。 若為點數套件,只得就未使用之點數進行退費。 二十、契約終止與退費 契約終止時,本公司於收到退貨折讓單,並扣除必要成本(售價之40%)後,於三十日之內以現金、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使用者未使用之儲值點數費用。 二十一、備註: 1. 對違反法令及本同意書內容或傷害本公司名譽之使用者,本公司得視情節終止其帳號之使用權。 2. 使用者在本遊戲或本公司所設與本遊戲相關網站中,若因不當行為或使用方式而遭致損害時,其責任歸屬於使用者本人,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3. 本同意書若任何一部份無效,不影響其它部份效力。若有爭議時,使用者與本公司皆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4. 如因本遊戲、本同意書或本公司所設與本遊戲有關之網站涉及訴訟時,本公司與使用者皆同意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